近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了《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对单招招生、考试、志愿填报等做了相关规定。
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17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66所(名单如下),单招计划采取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7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
所有专业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
据介绍,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所有招生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全部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命题和组考工作,相关招生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390分。为切实选拔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的生源,各牵头院校应加大对职业技能考试的研究,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涉及到面试的,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确保公平公正、有据可查。
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型分
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联考成绩。
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类”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替代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三校生如报考统考高职单招专业,须按普通高考报名。
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分类录取
2017年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平行录取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2017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名单(共计66所)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东方学院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科技学院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河北美术学院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冀中职业学院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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