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出台了《石家庄市众创空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将设立石家庄市众创空间补贴资金,对经评审认定为市级以上的众创空间、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补贴。
据悉,石市将对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依据其用于场地租赁或维修改造、服务平台建设、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宽带接入、创业培训等费用开支情况,每年给予适度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企业,经自愿申请,经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确认后,在入住的第一年给予50%的租房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其中,符合以下6个认定条件的,即可成为石家庄市众创空间:(一)运营主体应为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二)拥有至少3名具有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开放式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可为创客企业(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空间和宽带网络等服务;(四)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在孵创业创新企业(团队)不少于10个;(五)具有创业导师等相关创业资源,与投资基金或相关投资机构建有合作关系;(六)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建有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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