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县级市和近两年(按报名时计算)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的地方。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一批招生规模的3%。
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2018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要求,要求有户籍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在“地方专项”批次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地方专项”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地方专项”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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