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扩大本地计划

随着衡水中学西扩工程竣工使用,加之衡水市第二中学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增加主城区招生计划,今年公办高中及部分民办高中在主城区统一录取的公助生计划进一步增加。…

    5月29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任忠秀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与市教育局、桃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导向,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我市研究制定了《2020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指导意见》。

    此次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公益普惠、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创新点和着力点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容挖潜扩大了普通高中招生容量。按照招生计划安排,2020年主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将超过去年。二是通过计划管控着力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比例。随着衡水中学西扩工程竣工使用,加之衡水市第二中学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增加主城区招生计划,今年公办高中及部分民办高中在主城区统一录取的公助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同时,将大幅度增加公参民学校在主城区的统一录取计划,并且对公参民学校统一录取的主城区自费生学费优惠10%。三是通过加大公办高中指标分配比例着力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将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的90%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主城区各初中学校,在基准分数线下降分录取,大幅度提高本地居民享有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四是通过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着力解决重复招生和盲目择校问题,保证招生计划落实到人。参照高考录取办法,中考阅卷结束后,市考试院统一发布主城区考生中考成绩,同时公布一分一档表,供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和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主城区各高中学校面向主城区的统一招生计划一律由市考试院统一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类别、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凡是已经由市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行录取,保障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生录取办法方面,为着力解决重复招生和盲目择校问题,保证招生计划落实到人,主要进行了录取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三个方面的改革。

    关于录取批次,主城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共设四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提前批)为特长生。第二批为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及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非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及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第四批为主城区其它民办高中学校。除提前批外,其它三个批次由市考试院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统一录取,每个批次内各个学校实行平行志愿,即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关于志愿填报,阅卷结束后,市考试院统一发布主城区考生中考成绩,同时公布一分一档表,供考生根据中考成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个统招批次内,考生可选择其中部分志愿填报,也可填报全部志愿。升学志愿必须由考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自主填报,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强迫学生或指定其报考某类(个)学校,不得对学生填报志愿加以限制、干预和误导,广大家长和考生要把握好自己的选择权利。

    关于录取原则。一是实施统一录取。按照2016年桃城区教育局关于考生类别和录取资格的有关规定,在主城区报考参加中考的A类考生(满足主城区“4年户籍、4年学籍、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条件。该类考生可填报任意志愿)、B类考生(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具有主城区户籍、主城区学校学籍,初中阶段有转学经历或有在其它学校借读史的考生;二是2016年8月31日后户籍由主城区以外迁入并落户的考生;三是有主城区内乡镇办事处户籍在区直学校借读并注册有“其他类”考籍的考生。该类考生不能报考公办高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公费指标生)、C类考生(主城区以外户籍,经区教育部门审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考生。该类考生不能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不能报考公办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公费指标生)一律由市考试院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D类考生(主城区以外户籍的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在市考试院统一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的民办学校剩余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市考试院统一录取的考生。支持民办学校将市外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本区招收未被统一录取的考生。二是指标生录取办法。每个批次均按两所公办高中指标生的计划总数截取对应位次的中考总分,该总分为基准分数线,基准分数线下降50分为指标生最低控制线,根据此原则进行录取。三是公办高中特长生录取。主城区公办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别由学校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衡水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备案。各招生学校按照报备的招生录取方案自行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报衡水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备案。需要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否则将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已被录取为特长生的,不再参加市考试院统一录取。四是新生学籍注册。统一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将统一录取花名册分别交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录取学校各一份,按照规定程序统一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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