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文明办了解到,2016年石家庄市继续招收高中“宏志班”,招生名额为100名,分别由河北省重点中学——石家庄市第27中学、第l7中学承办(各招收50名学生)。受助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据悉,举办高中“宏志班”是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为特困中学生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希望工程,也是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市教育局多年来为群众所办实事之一,保障了特困家庭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涯。
初中毕业生具备以下资助条件可申请
1、学生户籍在资助范围内的县(市)区;2、参加本市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成绩排列在本县前150名以内,符合中考录取标准,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3、品学兼优、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自愿申请 层层审核严格把关
据了解,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向所在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党组织初审后,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文明办申报。经县(市、区)文明办审查合格后,按市分配名额,正式填写《石家庄市高中“宏志班”学生审批表》,于7月10日前报省会文明办。经省会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考试院)审核,确定石家庄市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名单。
实行名额各县区分配制度
此次高中“宏志班”招生范围为石家庄市所辖各县(市)区,石家庄市第27中学招生范围及名额为:新乐5个、正定5个、无极5个、深泽4个人、平山6个、行唐5个、灵寿5个、赞皇5个、长安区2个、裕华区3个、藁城区5个等11个县(市)、区共计50名。石家庄市第17中学的招生范围及名额为:晋州市7个、井陉县6个、赵县7个、元氏县6个、高邑县5个、矿区3个、桥西区2个、新华区2个、鹿泉区4个、栾城区6个、高新区2个等11个县(市)、区共计50人。
石家庄市第27中学、第17中学负责为高中“宏志班”学生单独申请学籍,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生毕业时在所在学校参加高考。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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