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14年10月18日、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考生决定放弃本次考试的,可于即日起至10月14日期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办理退费相关手续。办理退费时,已缴费考生需持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退费申请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退款项将打入考生缴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打印准考证。(记者 赵晓华)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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