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答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答…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答

    鹿泉、栾城、藁城三个新城区医保按照哪个标准缴费?

    答:按市区标准缴费,即每人240元。

    2.为何这次孩子的上浮较多?

    答:参保方式无论县(市)、市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人均计算。

    3.文件中提及的意外保险是否需要另外缴纳?

    答:不用,全包含在240元里面了。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城乡居民作为被保险人,由各级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保险人按规定赔付。

    意外伤害是指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意外伤害主要包括:车祸、中毒、锐(钝)器伤、灼烫、冻伤、雷击、触电、酸碱等液体伤害、野兽或家禽袭击(注射疫苗除外)、碰撞伤、撞击伤、跌倒、坠落伤、坍塌、淹溺、火灾、辐射、爆炸等情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上年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

    4.在社区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报?政策中提及的40元划拨到卡上是否可以在高一级医院使用?

    答:参保居民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90%。

    普通病门诊医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普通病门诊医疗费,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划入社会保障卡,包干使用。普通病门诊包干资金,县(市)城乡居民应在参保地协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使用;市区城乡居民应在一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使用。

    5.医保缴费如何缴纳?

    答: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市内每人240元、县(市)每人180元。

    6.以前入了职工医保要改入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答:需要退出原先的医保重新办理。

    7.是不是必须连续交?如果今年不交,以后再交会不会需要补交?有没有影响?

    答:居民医保是一年一缴纳,不能补缴。虽然是一年一缴纳,但是参保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纳医保费的年限与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病种门诊的支付比例挂钩。从参保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2017年以前有此政策规定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2017年及以后连续参保缴费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比例最高不超过95%。

    8.划入社会保障卡的40元是不是只能在定点医院用?

    答:划入社会保障卡的每人每年40元标准,只能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参保人员住院无定点医疗机构。

    9.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办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以按本市的有关规定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保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10.城乡居民医保如何选择门诊定点医院?门诊定点医院是一年一定点吗?

    答: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普通病门诊医疗费,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划入社会保障卡,包干使用。普通病门诊包干资金,县(市)城乡居民应在参保地协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使用;市区城乡居民应在一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使用。门诊定点需要参保人员一年一定点。

    11.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该如何就医?

    答:参保城乡居民应凭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件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接受核验。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城乡居民,首诊医师要如实填写意外伤害经过,做好病历记录,3个工作日内报商业保险机构备案。在本市以外因意外伤害住院的,由本人或亲属于5个工作日内报商业保险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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