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暖日期一天天临近,石家庄市民对供暖情况也越来越关注。暖气费到底收多少?暖气费捆绑物业费、断管收费合理不?连续多年暖气不热怎么办……等等一系列问题,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及有关供热企业对市民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一、居民采暖最高不得超过22元/平方米
据了解,今冬石家庄热费收取标准参照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居民热价22元/平方米,非居热价31元/平方米。空置房按全额热费的20%收取。
此外,非居民用户分散燃气锅炉可上浮10%至34.10元/平方米。
同时,计费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二、暖气费不允许捆绑物业费
对于每到采暖季,物业捆绑收费的情况,在此有关部门明确告知大家,暖气费是不允许捆绑物业费的,当然也不允许捆绑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如果再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价格举报服务热线12358投诉和反映,也可以向各区供热办举报或投诉。
三、室内管道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资料图,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建宇摄)
对于已经实现“一管到户”的采暖用户,暖气的管道产权有了明确规定,室内管道和暖气片等属于个人财产,由居民自己负责,发现跑冒滴漏等问题需自己找人维修,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四、断管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空置房手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断管就成为部分供热企业的无奈选择,但由此也增加了一定的费用,毕竟每次断管都需要专门组织人员、携带工具前往,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材料,产生了一定的成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至于怎么收,是一次收,还是两次都收,收多少,不同供热企业可能会不一样。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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