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解读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治本之策。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治本之策。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河北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不让一所学校掉队;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

    稳妥推进“两集中”,完善教育救助体系

  “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县城或产业园区集中。”《方案》指出,河北省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促进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

  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达到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完善教育救助体系,保障贫困学生不失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于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河北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免除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高校学生平均不低于3000元。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

  提高乡村教师的政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其他贫困地区参照执行。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流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三区”支教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实施“省边远困难地区乡村学校校长素养提升工程”和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完善符合贫困地区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荣誉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实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方案》指出,河北省将整合优化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资金项目,集中支持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5年内从农业、扶贫、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及实行交通补贴。利用农广校、职教中心和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期15天,帮助其掌握一项实用技能。完善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网络体系,推广创新“校村合作、校企合作、校会合作”和“公司+基地+养殖户”、“学校+合作社+农户”的培训新模式。

  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学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地区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高校将设立贫困地区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金。针对毕业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岗位推荐、发放求职补贴等多种方式,每年帮助1.2万名贫困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对到乡以下单位工作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贫困生,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方案》明确,教育脱贫攻坚在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省教育厅、省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省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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