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应当礼让。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市公安局交管局日前发出倡议,希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驾驶人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做一名文明驾驶人。
“相互礼让、人车和谐”是城市文明交通的一个重要标志。倡议书希望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要争道抢行。
希望驾驶人严格执行礼让斑马线“321”操作规程:车辆距斑马线30米时提前减速,20米时要把车速降到15公里/小时,10米之内必须停车礼让行人。争做文明使者,争当文明行车的宣传员、示范员,共同创建城市文明、和谐交通新风尚。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自5月15日省会启动实施最严20条交规以来,到5月25日,共有7名驾驶人因此被罚款50元,记3分。
目前,交管部门已首批确定6个违法抓拍点,分别是裕华路剑桥春雨小区门口、裕华路益友百货西侧、43中西校门(富强大街上)、元北路雷锋小学门口、和平路民心河(华清街)、新华路东风小学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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