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回应社会群众呼声,创新机动车号牌人性化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遵循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工作改革创新思路,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于12月3日起实施机动车号牌新举措。
据介绍,新举措包括现行保留原号条件“机动车所有人需拥有原机动车两年以上”放宽到“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原号牌一年以上”。现行保留原号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放宽到“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将转移登记后的旧号牌号码回收一年后,全部以随机选号方式投入号池,供群众公开选取。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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