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户籍或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本次兵役登记依托“全国征兵网”,采取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本人登记与委托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月30日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对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人员在取得适龄青年授权的前提下,通过“全国征兵网”管理端“协助注册”功能协助适龄青年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适龄青年本人,严禁在适龄青年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登记,避免重复注册无法应征报名。
各兵役登记站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适龄青年参加初考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初次兵役登记和往年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分别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兵役登记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提交。各兵役登记站逐一核对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信息,及时更正错误或不规范信息。各兵役登记站对适龄青年基本身体条件、病史和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
各兵役登记站对照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县级兵役机关为初次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填制《兵役登记证》,并对往年兵役登记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证》进行核验注册。
7月中旬前,各兵役登记站要对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核查,对没有参加登记的,要采取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的办法进行补登。各级兵役机关要联合地方宣传、教育、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对没有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或核验注册的,应督促其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各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考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任务数3倍的员额择优选定预征对象。预征对象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兵役登记结束30日内,由乡(镇、街道)武装部、院校将《兵役登记证》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我省兵役登记微信公众号“河北征兵”(“hbzb81”)了解详细信息,也可咨询当地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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