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9时30分,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对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赵再昌挪用资金、肖娟等人窝藏、肖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肖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肖淑娣等14名被告人判处六年至二年零五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赵再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以窝藏罪对肖娟等3名被告人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被告人肖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当日,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代表、广阳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各界人士1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2016年7月7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包括黄金佳投资集团原负责人肖雪在内的20人受审。
廊坊市此前发布消息称,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追缴的全部涉案财产将在案件审结后统一处置,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员。
2016年11月28日,全国多地发布“黄金佳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核查确认登记公告”,进一步核查确认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依法加快完成核查确认登记工作,尽早实现资金清退目的。
公开资料显示,黄金佳投资集团正式成立于2007年6月,总部位于河北廊坊市,是河北首家专业黄金投资机构,被业内称为“河北黄金第一家”。该公司以“黄金佳迷你金条”、黄金佳标准金条销售与回购为主营业务,在深圳、西安、重庆、大连等地开设分公司数十家,宣称全国共有3000多家“黄金佳”连锁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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