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进城创业资金有困难不用担心,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需要,从当地财政预算中加大对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投入。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地方承担部分,可从省补助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50%贴息。
评论列表 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