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住房保障政策将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解决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问题,村庄迁并进入城镇的村民将纳入棚改。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工建设乡镇保障房1.4万套,惠及部分乡镇教师和医务工作者等基层群体。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培训会上提出,河北省要将城市危房、城中村、城郊村、实施扶贫异地搬迁和村庄迁并至城镇的村庄全部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并借助棚改优惠政策,推动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将从规划着手,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纳入2015-2017年棚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及时申报,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多渠道落实资金,项目实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河北省将对保障房闲置情况进行摸排,对问题项目逐个过堂,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从而确保3年建设周期内的保障房分配入住率达到90%以上。
截至目前,河北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28.2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25.9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02.3万套,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2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实现应保尽保。中央下放的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已全部完成棚改任务,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已完成任务总量的60%以上。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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