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行动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行为,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行为;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对典型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全面检查后,各市、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曝光的典型案例、已处理及需部省级处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于12月23日前报省住建厅。(河北新闻网)
评论列表 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