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在河北省全面实施。届时,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将实行统一登记模式,即“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个证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即将原工商企业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申请表、整合为“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并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一窗受理”,即由工商窗口统一受理,收取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将信息共享给质监、税务等部门。“一个证照”,即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现在只需带上加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办理,而且全国通用。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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