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工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仍在继续。其中,7月1日到10月31日为石市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认证组织实施阶段。到12月份则将对未能按要求进行认证的认证对象实施养老金暂停阶段,请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办理认证工作。
据悉,每年都要进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是为了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堵塞基金流失漏洞,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就是要通过认证发现问题,防止活人领“死人”钱现象的发生。
凡是参加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6年6月份在册且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即2016年6月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名册上的所有离退休、退职人员)都需要认证。于2016年6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不需进行本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为了方便单位认证妥善安排时间,也利于老人选择自己方便的时候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因为有些老人可能到外地旅游或在外地暂住,也有可能老人在单位相对集中安排的时间段里身体状况欠佳,因此我们在布置认证工作时,时间安排比较宽松。认证的目的是确认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对集中认证的方式为主。
对年龄偏大或患有重疾、常年卧病在床的不便或不能履行上述集中认证安排的离退休人员,在安排认证上要灵活,比如上门慰问等,对异地居住或暂到外地的也可视频、电话通话,但单位工作人员要将认证证据留存上报,比如视频截图等。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机构将停发或暂时停发当事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重新组织有效认证确认其生存状况后,再予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
1.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认证或不能提供有效认证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4.已确定死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有冒领嫌疑的情况,欢迎广大市民主动举报,举报电话:0311-8668790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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