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文明办了解到,石市拟表彰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共计928个,拟表彰单位名单将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办法,结合石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经各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和各工委、系统推荐,省会文明办初审,省会文明委领导研究同意,拟表彰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共计928个。
文明单位790个,其中包括市委办公厅、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局、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社、市第一医院、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河北师大附属中学等。
文明乡镇40个,其中包括晋州市营里镇、新乐市邯邰镇、元氏县赵同乡、高邑县高邑镇、藁城区南孟镇、鹿泉区上庄镇等。
文明村63个,其中包括晋州市马于镇西队村、新乐市马头铺镇南双晶村、井陉县秀林镇南秀林村、元氏县槐阳镇铁屯村、藁城区廉州镇系井村、鹿泉区获鹿镇东辛庄村、高新区太行街道大西帐村等。
文明社区35个,其中包括正定县民主街社区、矿区东王舍社区、长安区跃进街道和平路社区、长安区跃进街道盛世长安社区、正定新区罗家庄社区等。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有关规定现将拟表彰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1月3日至11月9日,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以真实姓名向省会文明办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反映的问题要具体、真实、准确。
受理时间:8:30-12:00,13:30-17:30(公示期内)。
受理电话:878516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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