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过程性考核为20分,在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这四个学期中完成,由学生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占4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8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占8分)三部分组成。七年级上学期作为过渡适应期不计成绩。
现场测试为30分,在九年级下学期完成,由三类项目组成。
第一类为必测项目,占12分,包括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第二类为抽测项目,占10分,包括①50米跑;②立定跳远;③1分钟跳绳;④男生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第三类为选测项目,占8分,包括①足球运球绕杆;②篮球运球绕杆;③排球正面双手垫球。
各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增设难度相近的选考项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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