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河北辛集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9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参加石家庄市统一中考,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要求学习成绩本学校年级排名在前15%,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可放宽到前20%;
(二)获得县(市)、区及以上各学科竞赛(含科技创新)奖励,或获得县(市)、区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
三、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6年6月23日至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登录河北辛集中学网站(http://www.hbxjzx.net.cn/),进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
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规定,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
四、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初审
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对报名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初中阶段在县(市)、区各类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并参考学生初中考试成绩证明和学校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确认所交材料真实有效后,进行综合评价,我校将在6月25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二)测试
初审通过的入围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河北辛集中学校内,测试科目为英语、数学。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测试,没有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录取。
参加测试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1.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准考证(考生可登陆河北辛集中学网站,进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自行打印);
2.学生及家长同意并亲笔签字的《河北辛集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考生可登陆河北辛集中学网站下载);
3.校级(含)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4.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建议打印或复印中考模拟考试年级成绩册);
5.自荐信或校长的推荐信;
6.身份证或中考准考证或贴有本人照片并盖有学校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27日上午11:00—12:00。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辩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
(四)确定名单,公示
面试合格后,据测试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通过学校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时间为6月29日、30、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五)录取及优惠政策
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学生中考成绩高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10分以上,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优秀者可安排进实验班。
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我校将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后的最终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由我校直接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若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
(六)报到
7月4日、5日,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到我校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我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
河北辛集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参加河北辛集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测试、面试等任何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的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联系电话:031183387109(办公室)031183387019(教育处)。
学校网址:http://www.hbxjzx.net.cn/
学校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辛中南路1号河北辛集中学
学校邮编:05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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