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国语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经石家庄市教育局核准,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为40人。
石家庄市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申请自主招生报名的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初中学业成绩在学校年级排名前10%。
(三)外语突出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具有明显的潜质或才能学生。
(四)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及要求
1.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市教育局公布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方式: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填写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供初中阶段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客观真实,如果材料中存在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资格。
4.咨询电话:86573270,86573623,86573122。
(二)资格审核及公示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结合学生报名材料对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并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资格审核通过的拟入围学生名单于2016年6月26日上午在校园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选拔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8日
2.测试办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为数学、外语;面试方式为中文面试和英文面试。
(四)自主招生名单公示及录取
1.经综合测试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学校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公布通过自主招生选拔测试的拟录取名单,6月29日—7月1日在校园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在6月30日前予以回复。
2.公示无异议,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7月2日学生及家长与学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学校最终确认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和考试院备案,由市考试院直接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
四、后续培养
(一)入学后,为每一名学生配备优秀的学科导师和生涯规划导师,按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的目标要求,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做好人生规划,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爱国情感、交际能力、协作意识、文明素养、健康身心、创新精神集于一身的人;“自主学习、自主发展、自主教育、自主管理”的独立自主的人;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勇于担当的人;既有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底蕴、又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人。
(二)优先推荐参加我校与国外知名高中的联合培养项目和世界名校绿色直通车项目,帮助学生顺利进入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多伦多大学等世界名校。
(三)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北大、浙大等985工程高校自主招生选拔。
(四)优先推荐保送进入清华、北大、浙大等985工程高校。
(五)优先推荐参加哈佛大学模拟联合国会议、世界粮食奖青年论坛、全球青年领袖营等世界顶尖中学生领袖活动。
(六)为学生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培养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赛课程,托福、雅思英语提高课程,第二外语有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课程,艺术体育专项课程有篮球、健美操、足球、乒乓球、剪纸、书法、素描、电脑平面设计、舞蹈、二胡、小提琴等。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高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6573510。
六、本方案由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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