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9月7日至13日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网上报名。9月14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在报名条件上,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46所,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下半年笔试将于11月1日进行,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1月30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记者 郭鹏)
来源:燕赵晚报